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0321/2704246.htm
有過3段婚姻的男子阿強(化名)透過網路結識未滿14歲的少女A,交往期間竟因缺錢花用等理由,逼迫少女下海、賣裸照,甚至施暴性侵。南投地院法官審理之後,依兒少性剝削意圖營利等9項罪名,判處阿強有期徒刑67年6個月,但因累加刑期太長,違反罪責原則,最終宣告應執行14年6個月,併科罰金15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