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理時阿輝全部認罪,但辯護人針對逼迫大女兒洗澡開視訊一事主張,當時他們已是分居狀態,大女兒有拒絕之可能,難認有違反意願,但檢警調查發現,阿輝得知小美跟女兒跑去報警,還傳訊恐嚇「什麼事情我沒在怕的,你的證據還在我手裡,我也沒在怕」、「準備輸贏,就這樣而已」、「這次我敢跟你們玩大一點,還有你媽媽的把柄在我手上,還有你姐姐的把柄」,可見不管阿輝是否與小美女兒們同住,亦可以各種方式聯繫並要脅,故上述主張並不成立。
法官考量阿輝犯後終知坦認犯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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